四、认真落实立法工作计划。对《国务院2011年立法工作计划》确定的一档项目,要作为工作重点,力争年内完成;对二档项目,也应当抓紧工作,积极推动,加强协调,适时提出;对三档项目,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论证。起草部门要努力提高法律和行政法规送审稿的质量,向国务院上报送审稿时,要对立法的必要性,所规范领域的基本情况和相关数据,起草过程中的主要问题、难点和协调情况,征求相关部门、社会公众意见及其意见采纳情况等进行详细说明,并附相关部门正式回复的书面意见;新设行政许可的,要附以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征求意见的汇总材料以及
行政许可法第
十九条规定的有关说明材料。送审稿要力求做到结构合理,条理清楚,逻辑严密,内容具体明确,用语规范、准确、通俗、简洁。对不符合本通知各项要求以及不成熟的送审稿,法制办应当退回起草部门。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法制办的法规审查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回复意见,逾期未回复的,视为没有不同意见。法制办要进一步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充分发挥起草部门、综合部门和相关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合力;要集中精力、突出重点,进一步提高法规审查工作质量。法制办要跟踪了解各起草部门落实立法工作计划的情况,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国务院2011年立法工作计划
根据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2011年工作总体部署和主要任务的要求,国务院2011年立法重点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抓好深化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节能减排、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规范行政行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急需制定或者修订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项目。在力争完成一档项目、抓紧做好二档项目的前提下,兼顾三档项目。据此,对国务院2011年立法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力争年内完成的项目(34件)
(一)深化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需要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草案和需要制定的行政法规。(9件)
1.为了规范出入境管理,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秩序,促进对外开放和国际合作,提请审议出入境管理法草案(公安部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