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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联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联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0〕1769号)
联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联讯证券关于股权转让的申请报告》(联证司字〔2010〕第48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证券法
》、《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对海口美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受让你公司7,012,000元股权(占出资总额6.05%)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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