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张新强、易莹保荐代表人资格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0〕1783号)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张新强注册为保荐代表人的申请报告》(广发证〔2010〕1421号)和《关于易莹注册为保荐代表人的申请报告》(广发证〔2010〕1385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6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张新强(身份证号:340202196504112030)、易莹(身份证号:431202198208230421)保荐代表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