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张虞、缪佳易保荐代表人资格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0〕1738号)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张虞注册为保荐代表人的申请报告》(海证字〔2010〕第877号)和《关于缪佳易注册为保荐代表人的申请报告》(海证字〔2010〕第646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6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张虞(身份证号:12010519830709332X)、缪佳易(身份证号:310107198307031741)保荐代表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