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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安部、国家认监委公告2011年第55号--关于部分消防产品实施强制性认证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安部、国家认监委公告
(2011年第55号)


关于部分消防产品实施强制性认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管理条例》,现决定对部分消防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见附件)。

  自2013年1月1日起,凡列入本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消防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标注强制性认证标志,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自2011年10月1日起,委托人可以向指定认证机构提出认证产品的认证委托。

  特此公告。

  附件:实施强制性认证的部分消防产品目录

质检总局  公安部  认监委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实施强制性认证的部分消防产品目录

序号

类别

产品种类

HS编码

1

喷水灭火产品

早期抑制快速响应(ESFR)喷头

8424.8999

扩大覆盖面积洒水喷头

水雾喷头

水幕喷头

干式报警阀

雨淋报警阀

消防通用阀门

家用喷头

2

消防水带

消防软管卷盘

4009.1200

3

火灾报警产品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8531.9010

特种火灾探测器

点型紫外火焰探测器

防火卷帘控制器

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

火灾显示盘

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

消火栓按钮

4

泡沫灭火设备产品

泡沫混合装置

8424.8999

泡沫发生装置

泡沫泵

专用阀门及附件

泡沫喷射装置

泡沫消火栓箱

轻便式泡沫灭火装置

闭式泡沫-水喷淋装置

5

灭火剂产品

气体灭火剂

3813.0010

泡沫灭火剂

干粉灭火剂

水系灭火剂

6

消防装备产品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9020.0000

7

建筑耐火构件

防火窗

4418.1090

7308.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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