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医改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各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2011年医改新闻宣传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医改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医改工作的政策举措和重要进展,宣传医改取得的成效和群众得到的实惠,宣传各地典型经验和优秀医药卫生工作者的先进事迹,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提振改革信心,为完成医改五项重点工作和实施“十二五”规划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现就做好2011年医改新闻宣传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点,加大医改新闻宣传力度
(一)积极宣传工作成效。
要积极宣传各地全面推进医改重点工作,尤其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三项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和群众得到的实惠。要配合新闻媒体通过深入基层采访,报道鲜活生动案例等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提高医改新闻宣传的感染力和影响力。
(二)深入宣传典型经验。
要深入挖掘和总结各地医改实践中形成的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积极开展宣传和推广,充分发挥先进经验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广泛宣传典型人物。
要宣传广大医疗卫生人员在医改各条工作战线上,创先争优、精诚团结、勇于探索、攻坚克难、甘于奉献的感人事迹,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激励医疗卫生人员投身医改、服务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全社会形成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
(四)及时开展舆论引导。
要做好有关舆论引导工作,客观宣传医改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合理引导群众预期,引导社会各界正确理解、积极支持和参与医改工作。
(五)持续宣传健康知识。
要把医改新闻宣传和健康知识宣传有机结合起来,配合医改政策的宣传,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传播权威科学健康知识,澄清错误、虚假健康信息,引导公众科学合理就医,提高公众健康素养。
二、拓宽渠道,创新医改新闻宣传方式
(一)组织新闻媒体围绕重点工作开展集中宣传。
我部今年将联合中宣部等新闻宣传主管部门,集中宣传报道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等工作进展,组织开展记者体验式采访报道活动,并将与中央电视台联合开展“医改进行时”系列报道。各地要做好我部集中宣传报道工作的配合工作,同时要围绕医改重点工作,联合当地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分主题制订集中宣传报道方案,组织当地新闻单位赴基层开展采访报道,用典型事例反映医改进展和成效。要推动地方主要媒体以开办专题、专栏等形式,开展持续性报道,形成医改宣传舆论阵地。
(二)结合评选表彰活动开展医改典型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