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自营工程按照直接材料、工资、机械施工及所分摊的工程施工管理费计价。
第三十七条 出包工程按照支付的工程价款及所分摊的工程管理费等计价。
第三十八条 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安装设备的原价,工程安装费,工程运转费及分摊的工程管理费计价。
第三十九条 在建工程发生报废或毁损,在扣除残值和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的赔款后的净损失,计入施工的工程成本。单项工程报废以及由于非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毁损的净损失,在筹建期发生的,计入开办费,投入使用后发生的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四十条 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成本等资料,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按规定计提折旧。竣工决算办理完毕后,按决算调整固定资产原价和已提折旧。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管理办法由国家开发银行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附件二
固定资产分类目录及折旧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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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目 录 │折旧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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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及建筑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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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 │(一)营业办公用房 │ │
│ ├─────────────────────┼────┤
│ │1、钢筋混凝钢结构 │30年 │
│ ├─────────────────────┼────┤
│ │2、钢筋混凝土砖结构 │30年 │
│ ├─────────────────────┼────┤
│ │3、砖木结构 │30年 │
│ ├─────────────────────┼────┤
│ │(二)非营业办公用房 │ │
│ ├─────────────────────┼────┤
│ │1、钢筋混凝钢结构 │35年 │
│ ├─────────────────────┼────┤
│ │2、钢筋混凝土砖结构 │35年 │
│ ├─────────────────────┼────┤
│ │3、砖木结构 │35年 │
│ ├─────────────────────┼────┤
│ │(三)简易房 │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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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筑物 │(一)管道 │15年 │
│ ├─────────────────────┼────┤
│ │(二)水塔 │15年 │
│ ├─────────────────────┼────┤
│ │(三)蓄水池 │15年 │
│ ├─────────────────────┼────┤
│ │(四)污水池 │1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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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设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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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器设备 │(一)印刷机 │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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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动力设备 │(一)锅炉及附属设备 │11年 │
│ ├─────────────────────┼────┤
│ │(二)发电机组 │11年 │
│ ├─────────────────────┼────┤
│ │(三)空调设备 │11年 │
│ ├─────────────────────┼────┤
│ │(四)其他动力设备 │1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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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通讯设备 │(一)电话交换机 │5年 │
│ ├─────────────────────┼────┤
│ │(二)小型电台 │5年 │
│ ├─────────────────────┼────┤
│ │(三)手提电话机 │5年 │
│ ├─────────────────────┼────┤
│ │(四)对话机 │5年 │
│ ├─────────────────────┼────┤
│ │(五)BP机 │5年 │
│ ├─────────────────────┼────┤
│ │(六)传真机 │5年 │
│ ├─────────────────────┼────┤
│ │(七)通讯加密设备 │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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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电子计算机│(一)大型机 │8年 │
│ ├─────────────────────┼────┤
│ │(二)中型机 │5年 │
│ ├─────────────────────┼────┤
│ │(三)小型机 │5年 │
│ ├─────────────────────┼────┤
│ │(四)微型机 │3年 │
│ ├─────────────────────┼────┤
│ │(五)终端机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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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电子设备 │(一)电视机 │5年 │
│ ├─────────────────────┼────┤
│ │(二)音响设备 │5年 │
│ ├─────────────────────┼────┤
│ │(三)录相机 │5年 │
│ ├─────────────────────┼────┤
│ │(四)摄像机 │5年 │
│ ├─────────────────────┼────┤
│ │(五)照像机 │5年 │
│ ├─────────────────────┼────┤
│ │(六)收录机 │5年 │
│ ├─────────────────────┼────┤
│ │(七)电冰箱 │5年 │
│ ├─────────────────────┼────┤
│ │(八)洗衣机 │5年 │
│ ├─────────────────────┼────┤
│ │(九)其他电子设备 │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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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全保卫 │(一)警报器 │5年 │
│ 设备 ├─────────────────────┼────┤
│ │(二)监视机 │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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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办公设备 │(一)复印机 │5年 │
│ ├─────────────────────┼────┤
│ │(二)电子打字机 │5年 │
│ ├─────────────────────┼────┤
│ │(三)誊印机 │5年 │
│ ├─────────────────────┼────┤
│ │(四)速印机 │5年 │
│ ├─────────────────────┼────┤
│ │(五)高级沙发 │5年 │
│ ├─────────────────────┼────┤
│ │(六)高级组合柜 │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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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医疗设备 │ │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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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设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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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运钞车 │ │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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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运输 │(一)载货汽车 │6年 │
│ 设备 ├─────────────────────┼────┤
│ │(二)载客汽车 │6年 │
│ ├─────────────────────┼────┤
│ │(三)摩托车 │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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