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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十六条 自营工程按照直接材料、工资、机械施工及所分摊的工程施工管理费计价。
  第三十七条 出包工程按照支付的工程价款及所分摊的工程管理费等计价。
  第三十八条 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安装设备的原价,工程安装费,工程运转费及分摊的工程管理费计价。
  第三十九条 在建工程发生报废或毁损,在扣除残值和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的赔款后的净损失,计入施工的工程成本。单项工程报废以及由于非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毁损的净损失,在筹建期发生的,计入开办费,投入使用后发生的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四十条 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成本等资料,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按规定计提折旧。竣工决算办理完毕后,按决算调整固定资产原价和已提折旧。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管理办法由国家开发银行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附件二

           固定资产分类目录及折旧年限

┌───────┬─────────────────────┬────┐
│ 分  类  │    目          录      │折旧年限│
├───────┼─────────────────────┼────┤
│房屋及建筑物 │                     │    │
├───────┼─────────────────────┼────┤
│一、房屋   │(一)营业办公用房            │    │
│       ├─────────────────────┼────┤
│       │1、钢筋混凝钢结构            │30年 │
│       ├─────────────────────┼────┤
│       │2、钢筋混凝土砖结构           │30年 │
│       ├─────────────────────┼────┤
│       │3、砖木结构               │30年 │
│       ├─────────────────────┼────┤
│       │(二)非营业办公用房           │    │
│       ├─────────────────────┼────┤
│       │1、钢筋混凝钢结构            │35年 │
│       ├─────────────────────┼────┤
│       │2、钢筋混凝土砖结构           │35年 │
│       ├─────────────────────┼────┤
│       │3、砖木结构               │35年 │
│       ├─────────────────────┼────┤
│       │(三)简易房               │5年  │
├───────┼─────────────────────┼────┤
│二、建筑物  │(一)管道                │15年 │
│       ├─────────────────────┼────┤
│       │(二)水塔                │15年 │
│       ├─────────────────────┼────┤
│       │(三)蓄水池               │15年 │
│       ├─────────────────────┼────┤
│       │(四)污水池               │15年 │
├───────┼─────────────────────┼────┤
│机器设备   │                     │    │
├───────┼─────────────────────┼────┤
│一、机器设备 │(一)印刷机               │10年 │
├───────┼─────────────────────┼────┤
│二、动力设备 │(一)锅炉及附属设备           │11年 │
│       ├─────────────────────┼────┤
│       │(二)发电机组              │11年 │
│       ├─────────────────────┼────┤
│       │(三)空调设备              │11年 │
│       ├─────────────────────┼────┤
│       │(四)其他动力设备            │11年 │
├───────┼─────────────────────┼────┤
│三、通讯设备 │(一)电话交换机             │5年  │
│       ├─────────────────────┼────┤
│       │(二)小型电台              │5年  │
│       ├─────────────────────┼────┤
│       │(三)手提电话机             │5年  │
│       ├─────────────────────┼────┤
│       │(四)对话机               │5年  │
│       ├─────────────────────┼────┤
│       │(五)BP机               │5年  │
│       ├─────────────────────┼────┤
│       │(六)传真机               │5年  │
│       ├─────────────────────┼────┤
│       │(七)通讯加密设备            │5年  │
├───────┼─────────────────────┼────┤
│四、电子计算机│(一)大型机               │8年  │
│       ├─────────────────────┼────┤
│       │(二)中型机               │5年  │
│       ├─────────────────────┼────┤
│       │(三)小型机               │5年  │
│       ├─────────────────────┼────┤
│       │(四)微型机               │3年  │
│       ├─────────────────────┼────┤
│       │(五)终端机               │3年  │
├───────┼─────────────────────┼────┤
│五、电子设备 │(一)电视机               │5年  │
│       ├─────────────────────┼────┤
│       │(二)音响设备              │5年  │
│       ├─────────────────────┼────┤
│       │(三)录相机               │5年  │
│       ├─────────────────────┼────┤
│       │(四)摄像机               │5年  │
│       ├─────────────────────┼────┤
│       │(五)照像机               │5年  │
│       ├─────────────────────┼────┤
│       │(六)收录机               │5年  │
│       ├─────────────────────┼────┤
│       │(七)电冰箱               │5年  │
│       ├─────────────────────┼────┤
│       │(八)洗衣机               │5年  │
│       ├─────────────────────┼────┤
│       │(九)其他电子设备            │5年  │
├───────┼─────────────────────┼────┤
│六、安全保卫 │(一)警报器               │5年  │
│  设备   ├─────────────────────┼────┤
│       │(二)监视机               │5年  │
├───────┼─────────────────────┼────┤
│七、办公设备 │(一)复印机               │5年  │
│       ├─────────────────────┼────┤
│       │(二)电子打字机             │5年  │
│       ├─────────────────────┼────┤
│       │(三)誊印机               │5年  │
│       ├─────────────────────┼────┤
│       │(四)速印机               │5年  │
│       ├─────────────────────┼────┤
│       │(五)高级沙发              │5年  │
│       ├─────────────────────┼────┤
│       │(六)高级组合柜             │5年  │
├───────┼─────────────────────┼────┤
│八、医疗设备 │                     │6年  │
├───────┼─────────────────────┼────┤
│交通运输设备 │                     │    │
├───────┼─────────────────────┼────┤
│一、运钞车  │                     │4年  │
├───────┼─────────────────────┼────┤
│二、其他运输 │(一)载货汽车              │6年  │
│  设备   ├─────────────────────┼────┤
│       │(二)载客汽车              │6年  │
│       ├─────────────────────┼────┤
│       │(三)摩托车               │6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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