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举办“全国水下考古专业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文物保函〔2011〕701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
我局拟于2011年6月至9月委托国家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举办“全国水下考古专业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文博考古研究单位在职人员;
(二)大学考古、文博专业毕业,有一定田野考古工作经验;
(三)身体健康,游泳连续游进距离要求200米以上,年龄不超过30岁,有一定英语基础;
(四)工作态度积极,集体意识强。
二、学员培训费用由水下考古专项经费列支。学员经培训合格后,由我局颁发国家水下考古专业人员证书,并根据水下考古工作任务调遣使用。
三、学员需在当地市级正规医疗机构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请将拟参加培训班人员的学员报名表、体检表于5月1日前报我局,学员面试和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