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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全国粮食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的通知

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全国粮食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的通知
(国粮办人〔2011〕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河南工业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武汉工业学院,国家粮食局机关各司室、直属单位、联系单位:

  《全国粮食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已经全国粮食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现予发布。

  二〇一一年四月六日

  全国粮食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委员会名称:全国粮食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第二条 本章程依据教育部《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指导委员会章程》和粮食行业实际制定。

  第三条 为加强对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学会在指导粮食行业职业教育教学中的积极作用,推进粮食行业职业教育教学资源整合和改革创新,进一步密切粮食院校与行业企事业单位的联系,推动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更好地服务粮食行业发展,根据教育部的部署,国家粮食局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全国粮食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粮食教指委)。

  第四条 粮食教指委是在教育部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指委)和国家粮食局的领导下对全国粮食行业(专业)职业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研究、指导、服务和质量监控的专家组织,旨在发挥粮食行业各级行政主管部门、院校、科研院所、社团组织和企业等的积极性,加强对粮食行业职业教育和教学工作的宏观指导,推进内涵建设,突出办学特色,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提升,不断适应粮食行业发展的需求。

第二章 组 织

  第五条 粮食教指委下设粮油储检专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粮油加工专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实训与信息化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等分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调整、撤销或增加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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