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关于组织审定第十八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通知

  推荐单位要对所推荐的成果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坚决防止弄虚作假、虚报谎报等现象发生,共同维护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推荐申报和审定发布的严肃性。
  四、成果内容以主报告形式反映,并按推荐报告书规定表式和要求进行推荐、报送。每项成果需报送书面材料(推荐报告书和主报告)一式一份,同时以光盘形式报送电子文本(将推荐报告书和主报告以word格式刻录到一张光盘上)。
  申报企业需提供3~4张照片,并为每张照片配以简短的文字说明,每张照片所配文字不超过20字。申报企业所提供的照片分为两类,一类是成果主创人的工作近照,如果主创人是两位,可提供合影或只提供其中一人照片;另一类是企业生产现场或主要设施、重要活动场面等的照片。照片可以是扩印清晰的5寸照片(照片说明不要写或粘贴在照片上),也可以是刻录到光盘上的电子照片。
  五、企业申报的成果必须实施满一年以上(截至2011年6月30日)。成果所创造的效益计算及阐述,需要根据全国统一制定的计算方法执行(见附件5)。所取得的经济效益数据必须经过本企业财务部门和推荐单位审核认可,并盖公章;所提高的工作效率和产生的社会效益,经过科学测定后,可在成果报告实施效果部分概述,也可另附表述材料或证明。
  六、申报的成果属于集体创造的,可填写主要创造人1~2人,参与创造人不超过10人。两个以上企业共同创造一项成果的,主创人和参创人也以12人为限。超过上述限额的人员由本企业自行表彰。成果参与创造人必须是实际参与本成果的创造实践并确有贡献的本企业人员,企业外人员均不可列为创造人。
  七、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负责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对企业申报的各项成果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进行论证。在初审、预审和终审过程中,将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成果创造人(单位领导人或项目主要负责人)进行必要的说明和答辩。行业特点较突出的成果,还需征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的意见。审定结果由主办单位负责发布。
  八、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分为一等、二等两个级别。对成果的创造单位和创造人,将在全国企业管理创新大会上颁发单位证牌和个人证书,在有关新闻媒体上公布,并组织交流和推广。对成果创造人的表彰、奖励可比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实施细则和地区、行业有关规定执行,也可按企业内部规定执行。

  附件3:
  第十八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

  推荐报告书(共6页)

  成果名称:                 

  申报企业(全称):              

  推荐单位:                 


  报送时间:               

  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

成果简介和主要创新点

 

 

 

 

 

 

 

 

 

 

 

 

 

 

 

 

 

 

 

 

 

 

 

 

 

 

申报企业盖章:          企业法人代表签字: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