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结合公众使用习惯,不断改进和创新服务功能,开展以工商核心业务事项为主要内容的场景式服务导航建设,为公众提供直观有效的导航方式,提高服务人性化程度,方便公众在线获取政府服务。
四、积极推进政府网站互动服务
要加强互动栏目建设,不断丰富互动交流方式,为公众参与互动交流创造条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围绕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热点,积极通过政府网站开展在线访谈、热点解答,做好宣传和解疑释惑工作;开通局长信箱或公众监督信箱等,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开展公众留言办理工作,及时回复反馈公众咨询;围绕重要决策和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开展网上调查,征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要加强网站互动资源的整合,完善公众参与渠道,建立健全互动服务信息反馈机制,进一步规范互动服务工作流程,不断提升网站互动效果。
五、大力加强网上舆情的把握和引导
通过网络倾听公众呼声、了解舆情动态、解决群众诉求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现职能转变、服务公众的重要方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高度重视网上舆情的把握,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正确引导、有效管理”的要求,大力加强对网上热点问题的应对和引导。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结合互联网舆论传播特点,密切关注互联网上的社情民意,加强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网上舆情研判和情况通报,积极研究,有效利用,有条件的地方应建立网上发言人制度,提高涉及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重大网络舆情发现和预警能力。要建立网上舆情监督、引导工作机制,牢牢掌握网上舆论主动权。对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政策措施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焦点问题,要积极利用网络渠道及时主动说明情况,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良好舆论环境。特别是要重视做好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网上舆情引导,在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澄清事实、解疑释惑,疏导情绪、化解矛盾。
六、不断规范和改进网站展示形式
政府网站页面设计要科学布局、重点突出,页面层级要合理规划、深度适中(原则上应不超过三级),要按照用户类型组织栏目,栏目设计划分要清晰合理、便于公众快捷获取所需内容。设计风格要庄重简洁、美观大方。首页显著位置应显示工商徽标志,标注本行政管理机关的规范名称,工商徽使用和行政机关名称标注应规范统一,符合《关于印发〈工商行政管理标识规范方案〉的通知》(工商办字〔2010〕2号)要求。政府网站英文域名要以“.gov.cn”结尾,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申办计算机网络域名注册的通知》(工商办字〔1997〕第258号)的规定要求。政府网站IP地址划分应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网络建设规范》(GS/T 17-2006)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