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切实加大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力度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严格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对经济社会活动和公众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及时公布法律、法规、规章,发布应当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统计数据;及时发布重大工作部署、重要会议、重要活动、计划规划、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重要人事任免及招考等重要信息;及时更新本部门概况概览、领导简介、机构职能等概况信息;围绕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发布热点政务专题、政策法规解读等权威政府信息;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主动、及时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强对各类工商业务信息发布的规范与指导,特别是公众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农资粮食等市场监管信息、商标广告监管信息、消费警示、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统计分析、驰(著)名商标信息的发布指导,保证信息发布符合程序、及时准确、权威规范。
三、不断提高政府网站在线办事能力
要从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需求出发,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高在线办事能力和水平。要深入研究用户的类型和需求,全面梳理工商行政管理业务事项,逐步丰富网站服务内容、完善服务框架,并按照办事服务流程整合资源,提高“一站式”的服务水平。
要利用网站公布本单位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提供办事指南、办理条件、表格下载、报送材料目录、报送材料说明或样例、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承办部门、下级承办部门的导航、联系方式、办理结果的形式、在线材料预审指引、全程在线办理指引、常见问题解答及其他相关信息等。
要按照“网站受理、后台办理、网站反馈”的模式,积极推进网上登记服务、网上登记咨询、网上查询服务、网上消费维权、网上监管服务等网上办事服务,逐步建立网上办事大厅,提高网上办事能力,力争2012年100%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可以实现在线申请受理、状态查询和结果反馈。
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提供企业登记基本信息查询服务,并确保数据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