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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工作的通知


  3.企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情况:包括风险单元的主要化学物质、风险特征、防护围堰及有效容积、专用泄漏排水沟/管、地面防渗以及防渗材料、气/液体泄漏侦测警报系统及联网情况、泄漏气体吸收装置、事故废水排放去向、事故应急池及容积、清净下水排放切换阀门及清净下水排水缓冲池等;

  4.应急救援措施及应急救援物资情况:包括个人防护装备器材;消防设施;堵漏、收集器材;应急监测设备;应急救援物资的名称、数量、外部供应单位、外部供应单位联系方式等;

  5.企业周边水和大气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情况:包括废水和清净下水排放去向;废水和清净下水收纳水体功能类别;企业所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功能类别;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产养殖区、鱼虾产卵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珍稀动植物栖息地或特殊生态系统重要生态功能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居民、学校、医院等)的名称、规模、级别、相对企业位置方位、距企业距离、联系方式等。

  具体内容见附件《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表》(以下简称《检查表》)。

  四、检查步骤

  检查工作总体时间安排为2009年6月至2011年8月,分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试点阶段: 2009年6月-2010年1月

  1.基础准备(2009年6月):组织编制《检查表》已完成。完成“中国环保热线”(www.12369.gov.cn)网上填报软件初级开发及调试工作。由污染源普查办从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结果中筛选出上述检查对象的企业名录及其相关信息,作为此次检查的参考资料。

  2.试点阶段(2009年7月-8月):以江苏省、辽宁省丹东市、吉林省延边自治州、白山市、通化市、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山东省威海市、烟台市作为此次检查的试点地区。组织试点地区召开培训工作会议。在试点地区开展《检查表》填报及网上填报工作,分析试点地区在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修改完善《检查表》和网上填报软件。

  3.完善方案(2009年9月-2010年1月):制订《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工作方案》及《检查表》,并广泛征求意见,形成最终方案。

  (二)部署培训阶段: 2010年2月-4月

  环境保护部向省级环保部门发文,统一部署检查工作。省级环保部门部署辖区内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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