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坚持实事求是。各地要按照《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各阶段各环节的工作,保证检查数据真实、准确。认真完成检查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深入分析本辖区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现状及问题,为建立全面、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管理机制和化学品监管政策奠定基础。我部将适时组织专家对各地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为保障检查工作部署、指导和反馈的信息畅通,请各省级环保部门将领导小组和工作组负责人、联络人名单及联络方式于2010年3月4日前传真至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应急办毛剑英
电话:(010)66556461,(010)66556454(传真)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王宝成
电话:(010)66556259
附件: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工作方案
二○一○年二月九日
附件:
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工作方案
开展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是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和《国务院
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的重要措施,是加强企业环境风险和化学品监管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推进环境应急全过程管理的重要环节,是积极防范突发环境事件、确保人民健康和环境安全的重要保障。
一、工作目的
1.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应急处置及救援资源,周边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域,化学品生产、贮存的种类、数量等情况,建立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和化学品档案及数据库,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平台建设。
2.为研究制定环境风险源分级分类标准,建立环境风险源评估制度,实现环境风险源动态管理奠定数据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