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加强企事业单位协调劳动关系机制建设。抓住劳动合同、平等协商与集体合同制度和职代会三个关键环节,推动劳动合同制度和平等协商与集体合同制度的全面实施,着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和完善职代会、厂务公开、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等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加大参与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力度,维护改制企业职工的民主权利和经济利益。
11、深入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标准和要求,深入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谐工业园区等活动,广泛开展“双爱双评”和“关爱员工、实现双赢”活动,推动建立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
四、抓住劳动关系的重点和难点,推动解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12、大力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推动和监督积极就业政策的实施,充分发挥工会职业介绍、职业培训机构和再就业基地的作用,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稳定职工就业岗位,提高职工就业质量。
13、维护职工收入分配权益。积极参与有关收入分配法律政策的研究制定,推动政府加大收入分配调控力度,合理调整和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建立健全劳动定额定员标准体系,实施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解决工资拖欠问题。推动企业建立科学合理的工资决定机制、支付保障机制与正常增长机制。
14、维护职工社会保障权益。推动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监督企事业单位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职工依法享有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权利,促进社会保障覆盖面的扩大和保障水平的提高。
15、维护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权益。广泛开展“安康杯”竞赛等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知识培训,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切实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监督和杜绝强迫职工严重超时、超强度劳动和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等现象,保障职工休息休假的权利,做好女职工“四期”保护工作。
16、加强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健全困难职工帮扶机制,争取政府(行政)和社会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工会帮扶中心建设。以困难职工、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为重点,深入开展职工就业扶助、技能培训、医疗互助、“金秋助学”、“一帮一”等扶贫解困活动,努力帮助职工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17、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推动有关农民工问题法律法规的制定,推动农民工就业、工资、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子女就学等突出问题的解决;推进农民工集中地区、行业、企业的工会组建工作,最广泛地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利用宣传媒体及多种形式,宣传农民工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重大贡献,营造尊重关爱农民工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