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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总工会“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振兴杯”劳动竞赛委员会关于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中华全国总工会“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振兴杯”劳动竞赛委员会关于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007年3月9日 总工发[2007]8号)


  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振兴老工业基地战略实施以来,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各级工会和广大职工积极响应党中央的号召,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甘于奉献的主人翁精神,紧紧围绕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振兴装备制造业,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发展现代农业等战略任务,积极开展“振兴杯”劳动竞赛,为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许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了表彰先进,激励广大职工为振兴老工业基地做出更大贡献,中华全国总工会“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振兴杯”劳动竞赛委员会决定,向沈阳市总工会等10个市总工会颁发“振兴杯”竞赛优秀组织奖,向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50个企业颁发“振兴杯”竞赛优胜企业奖,向中国一航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39厂ACC855班等100个班组颁发“振兴杯”竞赛优胜班组奖,向夏云龙等200名个人颁发“振兴杯”竞赛先进个人奖。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在“振兴杯”劳动竞赛中再创佳绩,为振兴老工业基地再立新功。希望东三省广大职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继承和发扬工人阶级的光荣传统,积极参加“振兴杯”劳动竞赛,立足岗位、勤奋工作,拼搏进取、争创一流,在推动东北老工业基地经济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中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附件:“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振兴杯”劳动竞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附件:
  “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振兴杯”劳动竞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优秀组织奖
  辽宁省
  沈阳市总工会
  大连市总工会
  鞍山市总工会  
  抚顺市总工会
  吉林省
  长春市总工会
  吉林市总工会
  四平市总工会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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