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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授予秦希燕等10名律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的决定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授予秦希燕等10名律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的决定
(2007年4月28日 总工发[2007]19号)


  2006年8月至2007年3月,在中华全国总工会、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开展的“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活动中,秦希燕等10名律师荣获“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称号,他们心系职工、服务职工、扶弱助困、匡扶正义,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突出贡献。 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授予秦希燕等10名律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希望获奖律师再接再厉,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依法调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取得更大成绩。全国广大法律工作者要以他们为榜样,按照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要求,关注职工、服务职工,努力为职工提供法律服务,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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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希燕 湖南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克俭 山西宏烜律师事务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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