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把握新形势下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把职工群众在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实践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政策,把成熟的政策上升为法律法规。积极推动《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的制定工作。各省(区、市)和有立法权的地方要创造条件,推动制定厂务公开条例、企事业民主管理条例、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职工董事监事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已经制定法规的地方,要进行执法检查,使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有法可依,依法保障。
要加大调查研究力度,不断总结经验,进行理论创新。要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环境下,放在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中,围绕一些具有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课题,结合各项体制、机制和制度的改革创新,探索深化厂务公开的新思路。如何围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充分发挥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服务和保障作用;如何适应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需要,进一步深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让职工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如何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与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相结合,做到企业发展与保护职工利益的双赢;如何适应非公有制企业的性质、组织形式、管理模式,建立适合我国非公有制企业特点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如何围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与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以及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关系进行深入研究,都是今后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需要完成的任务和破解的课题。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拟在2007年适当时间召开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理论与实践创新研讨会,不断推进工作理论、工作措施和各项制度的创新和发展。
继续坚持把职代会作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主要载体和基本形式,并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完善职代会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工作规范,建立健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责任制、责任考核制、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推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使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融入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之中,成为企业有章可循的基本管理制度。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拟制定下发相应的指导意见。
五、坚持党政主导、各方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强化工作责任制
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有关方面齐抓共管、职工群众全员参与的厂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已经成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一条十分重要的经验,在新形势下必须不断加强和完善。要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厂务公开协调领导机构,由省(区、市)党委(纪委)主要领导同志担任组长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要坚持,同时要保证必要的人员和经费。各级厂务公开协调(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认真负责、密切配合、及时沟通、相互支持,共同推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要切实转变作风,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和推广先进典型,加强分类指导,进一步提高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各级党政要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列入重要日程,把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通知》对各级党政领导机关提出的要求,纳入各自的工作计划、目标考核之中,进一步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协调领导机构成员单位的责任制,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与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结合起来,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促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结合起来,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使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与时俱进,不断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