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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等关于做好2007年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

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监察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做好2007年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
(总工发[2007]24号)


  2007年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大以来历次中央全会精神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中办发[2002]13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认真落实何勇同志在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汇报会上的工作指示,以国有改制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推动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实现全覆盖,不断扩大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覆盖面,创新工作思路,探索不同所有制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途径,加大典型宣传和理论研究的力度,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立法进程,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推动和谐企业建设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不断深化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要部署进行了全面阐述,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心在基层”,“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办事公开制度,完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的要求,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深化提出了更高的目标。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深刻领会《决定》精神,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把深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作为扩大基层民主、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基础性工程,作为保证改革顺利进行、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推动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措施,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要求,作为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基本制度,切实抓紧抓好。要按照中央的要求,紧紧围绕各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结合企业改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和公用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等工作,推动各地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纳入党政工作的全局中去把握、去布置、去考核。同时要紧密联系各地区、各单位的实际,不断拓展工作视野、创新工作思路,发挥厂务公开的综合效应,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努力开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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