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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改制和关闭破产中工会工作的意见

  当前,国有企业改制和关闭破产的政策和措施已经比较完备,有关职工权益方面的政策和操作程序方面的规定也都比较明确。工会在参与企业改制和关闭破产中,重点要抓好以下几个环节,一是督促各项政策切实落实到位,保证涉及职工利益的问题严格按照政策的规定执行;二是督促企业落实改制和关闭破产资金。发现资金不到位的,要积极向政府和上级工会反映,督促尽快落实。三是要督促各项工作规范操作,严格履行民主程序,认真做好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改制和关闭破产方案,审议通过职工安置方案等相关工作。要让职工充分了解方案的内容,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保证职工能够充分表达意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四是要做好困难职工的帮扶工作。对于因种种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职工,要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给予必要的救助,努力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不能让一户困难职工的生活过不去。五是协助党组织、政府和企业做好改制或关闭破产企业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动员职工支持改革,同时推动解决职工最现实、最直接、最关心的相关问题,为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环境。六是要依法保障改制企业工会组织健全,确保在改制中工会工作不断线,工会资产不流失。
  三、改制后的企业工会要把工作重点放在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
  要督促企业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自觉执行法律规定的有关工时、工资等方面的各项劳动标准,特别是要认真履行与职工签订的各种协议,按时足额偿还拖欠职工的各种债务。改制后的企业必须切实保障职工依法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民主管理权利,为工会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改制企业的工会要大力开展和谐企业创建活动,推进企业建立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开展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的工作。要注意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职工转变观念,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企业发展。
  四、努力推动国有企业改制和关闭破产工作遗留问题的解决
  各级地方工会近期要对本地区国有企业改制和关闭破产工作中的遗留问题进行一次认真的梳理。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向地方党政领导汇报,并向有关部门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方面尽快解决。在参与处理这些遗留问题时,要结合本地实际,注意各项政策之间的衔接。对那些企业改制后不能按时兑现承诺和新出现的严重影响职工权益和企业稳定的问题,要积极向党政反映,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推动问题的解决,防止酿成群体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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