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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的实施意见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的实施意见
(2007年8月20日 总工发[2007]30号)


  为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十四届四次执委会议、十四届十三次主席团(扩大)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在实现科学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主力军作用,现就在全国职工中深入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的重要意义
  工人阶级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主力军。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我国工人阶级始终站在时代前列,不畏艰险、奋力拼搏,自强不息、甘于奉献,为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当前,我国发展正处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任务,既为工人阶级实现自身利益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也为工人阶级更好地发挥作用提供了广阔舞台。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在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进程中发挥主力军作用,争当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排头兵,是工会组织的重要任务。
  多年来,各级工会紧密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有效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反响。实践证明,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有利于激发职工热爱本职、钻研技术、创新管理、提高效益的工作热情和创造活力,不断发展工人阶级的先进性;有利于发挥我国工人阶级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推动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有利于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谐社会建设,实现共建共享,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有利于扩大工会组织的影响力、吸引力和感召力,充分发挥工会在组织、引导、服务职工和维护职工权益等方面的作用。
  深入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是推进“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和谐奔小康”竞赛活动的重要抓手,是依靠主力军、建设主力军、发展主力军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作方针、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具体体现。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的重要意义,组织引导广大职工积极投身到创建活动中来,通过创建活动激励职工立足本职、勤奋工作、学赶先进、争创一流,充分展示工人阶级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和主人翁风采。
  二、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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