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展项目选择:由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企业集团推荐参展单位和参展项目,电子发展基金办公室确定最终参展单位和参展项目。
(二)材料报送:由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企业集团列出推荐参展单位和项目名单,并且对参展单位的报送资料(见附件1、2)进行整理,于5月5日前统 一将材料的电子稿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itfundzl@126.com,邮件名称请注明推荐单位名称,如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展会材料。同时将纸质材 料寄送到以下地址:
联 系 人:何英、袁旭立、刘萍
联系电话:010-68207157、010-68200623、13601292809
传 真:010-68200616
地 址:北京市万寿路27号电子大厦二层中国贸促会电子信息行业分会
邮 编:100846
二、配合编撰《“十一五”电子发展基金成果汇编》
汇编编撰的具体工作委托电子工业出版社开展,请你单位协助编写以下文稿:
(一)各地区、企业集团管理经验总结。主要介绍基金对本地区、本集团的促进作用。要求重点突出,语言精炼(提纲见附件3)。
(二)具有代表性的单位项目成果总结(提纲见附件4)。
(三)填写基金项目实施情况主要指标完成表(见附件5)。
(四)报送方式
由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企业集团将单位汇编资料收集后连同本地区、企业集团管理经验总结于5月1日前统一将电子稿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 itfundhb@126.com,请注明单位名称,如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汇编材料。同时将纸质材料寄送到以下地址:
联 系 人:秦绪军、徐蔷薇、刘萍
联系电话:010-88254751、010-88254438、13466390128
传 真:010-88254000
地 址:北京市万寿路南口金家村288号华信大厦(173信箱)
邮 编:100036
三、配合拍摄《“十一五”电子发展基金成果汇报专题片》
专题片由电子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委托中国电子音像出版社负责制作,将在全国范围内30多个城市采访、拍摄80多家单位,各单位在拍摄过程中需积极配合摄制组的工作,拍摄有关费用由电子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统一支付。
请各单位书面推荐本地区摄制短片的地点、推荐原因、文字解说词(根据“十一五”期间各项目基金使用情况及成果做出总结,作为专题片解说词的参考)及现有的 相关将音视频(视频资料尽可能提供无遮幅、无字幕的原始素材)资料,于4月10日前电子稿发送至itfundztp@126.com,请注明单位名称,如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专题片材料。同时将纸质材料和音视频光盘寄送到以下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