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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表彰2006年度全国工会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表彰2006年度全国工会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2006年12月19日 总工办发[2006]42号)


  2006年,各级工会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贯彻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和工会重点工作,向党政部门和上级工会及时报送了大量重要信息,努力为领导机关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了有效服务,促进了一些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要问题的解决,促进了职工队伍和社会政治稳定,在改革、发展、稳定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根据《全国工会信息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荣获2006年度全国工会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的河南省总工会等34个地方总工会、荣获2006年度全总机关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的全总保障工作部等9个单位给予表彰。
  希望获奖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畅通信息渠道,更好地为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各级地方工会要向先进单位学习,进一步重视和加强信息工作,拓宽信息工作领域,及时报送高质量的好信息,更好地发挥信息工作在工会全局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附件:1、全国工会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2、省级工会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得分情况(略)
  3、城市工会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得分情况(略)
  4、全国产业工会、全总机关部门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得分情况(略)

  附件1、
  全国工会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
  一、省级总工会
  一等奖 河南省总工会 江苏省总工会
  北京市总工会 山东省总工会
  二等奖 辽宁省总工会 浙江省总工会
  河北省总工会 天津市总工会

  三等奖 福建省总工会 湖北省总工会
  湖南省总工会 山西省总工会
  吉林省总工会  
  宁夏回族自治区总工会
  四川省总工会 广东省总工会
  甘肃省总工会 江西省总工会
  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
  二、城市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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