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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对中央财政拨付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对中央财政拨付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总工办发[200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
  2006年中央财政拨付1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各级工会组织开展困难职工帮扶工作以来,各省(区、市)总工会按照财政部和全总的要求,将专项资金全部拨付给帮扶中心,用于对困难职工的帮扶,有效地缓解了工会帮扶资金不足的问题,对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发现少数地方在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必须引起各地工会高度重视,立即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国家审计署将于今年上半年对各地帮扶中心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为配合搞好这次专项检查,请各省(区、市)总工会于2007年4月中旬至5月底对帮扶中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自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对象和内容
  本次检查的对象为2006年度所有接受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帮扶中心。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06]468号)和《中央财政拨付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总工办发[2006]34号)的规定,逐一进行对照检查。本次检查的主要内容是:(1)查细则制定。各地是否根据财政部、全总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具体实施细则,内容是否全面、要求是否具体、规定是否严格。(2)查资金拨付。是否按规定要求按时足额将资金拨付给各帮扶中心,是否做到专款专用,有无“截留”、“滞留”等现象发生。(3)查资金使用。专项资金是否全部按规定范围对规定人群实施帮扶救助,在资金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虚列支出、冒领、挪用、占用、随意扩大资金使用范围等现象。(4)查资金管理。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是否符合财务制度,做到规范有序,财务监督制度是否健全有效,财务部门和经审部门是否在资金管理监督方面发挥了作用。(5)查资金上报。各帮扶中心上报的专项资金收支预、决算报表,配套资金预、决算报表及帮扶情况实名制汇总表是否符合全总统一制作的表格要求,做到了内容真实完整、数据准确无误、上报表格与备查表格内容一致。
  二、落实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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