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07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总工办发[2007]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
为了更好地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推动建立和健全国家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全总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国工会系统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按照2007年全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会议的有关要求,整合内外资源,创新助学方式,完善长效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助学活动,努力形成党委重视、政府支持、工会运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社会化助学格局,积极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上学难问题。
二、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主要是当年被录取的大专院校学生、在读的中专和中小学学生,包括以下三类人员:
1、当地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困难职工子女。
2、因下岗失业、大病、残疾、突发性灾害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困难职工子女。
3、在城市上学的,因工伤事故、工资拖欠、大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民工子女。
三、活动时间
活动分为两个阶段:6月25日至8月20日为活动筹备阶段;8月20日至9月15日为集中发放资金阶段。
四、活动要求
今年的金秋助学活动,全国各级工会将统一时间、统一名称,统一行动,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举行启动仪式、集中宣传报道等形式,多方筹集资金,扩大工会助学的社会影响,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到活动中来,以多种助学形式,帮助更多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完成学业。
具体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如下:
1、各地工会要按照全总的统一部署,在接到本通知后立即着手开展活动的策划、筹资和资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尽快确定本年度的筹款目标和帮扶人数目标。
2、全总拟于8月20日前后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工会助学活动的成果和今年开展助学活动的情况。发布会第二天,各地工会同时举行助学活动启动仪式,启动仪式的名称统一命名为“XX省(自治区、市)2007年金秋助学活动启动仪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8月20日至9月15日各地工会集中向受助学生发放助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