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发展壮大巾帼志愿服务队伍。将基层妇联干部、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作为开展巾帼志愿服务的主体力量,注重发挥团体会员在开展巾帼志愿服务中的骨干作用,把热心参与社会公益、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各级三八红旗手、行业标兵、五好文明家庭、专业服务团体等吸纳到巾帼志愿服务骨干队伍中来,形成多种类型、各具特色、满足群众需求的巾帼志愿服务队伍。要分层、分类地组织开展巾帼志愿服务培训工作,重点加强服务宗旨和服务技能的培训,努力提高巾帼志愿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确保服务的有效和规范。
六、建立健全巾帼志愿服务组织网络体系。把握社区是居民生活基本单元、是经常性志愿服务主要场所的特征,发挥妇联组织扎根基层、联系群众的工作优势,建立完善横向覆盖城乡社区、纵向包括各个组织层级的巾帼志愿服务网络,依托村、社区“妇女之家”,加强对巾帼志愿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建立完善巾帼志愿者招募、注册和登记等制度和机制,充实巾帼志愿服务人才库,搭建巾帼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建立考核评估和激励机制,调动巾帼志愿服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多渠道争取政府、慈善机构、社会力量等对巾帼志愿服务提供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管理,促进巾帼志愿服务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七、大力推动巾帼志愿服务典型示范和宣传倡导工作。积极弘扬志愿精神,培育志愿文化,普及志愿理念,使踊跃参与巾帼志愿服务成为广大妇女和家庭的自觉行动。创建一批巾帼志愿服务示范基地,培育一批巾帼志愿服务示范团队,推广一批优秀巾帼志愿服务项目,选树一批在巾帼志愿服务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妇联组织和先进典型,运用各种宣传形式和手段,大力开展巾帼志愿服务的宣传倡导工作,为开展巾帼志愿服务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八、切实加强对巾帼志愿服务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将巾帼志愿服务工作作为妇联参与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妇女群众的重要工作,加强对巾帼志愿服务的理论和实践研究,着力把握志愿服务群众性、社会性的特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巾帼志愿服务的特点和规律,创新载体,丰富内涵,持续发展,努力使巾帼志愿服务工作突出地方特点、彰显妇联优势、服务群众需求。要推动各地党政部门把巾帼志愿服务纳入文明城市、文明乡村、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之中,纳入社会志愿服务工作总体规划,争取党委宣传部门、文明办、民政部门等在工作上的指导和政策、资源上的支持,为巾帼志愿服务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根据群众需求的发展变化,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巾帼志愿服务工作,努力探索开展巾帼志愿服务的新形式和新载体,认真总结、大力推广巾帼志愿服务工作的新做法和新经验,不断提高巾帼志愿服务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