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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联、中央综治办、司法部关于联合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的通知(2011)

全国妇联、中央综治办、司法部关于联合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的通知
(妇字〔201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综治办、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综治办、司法局:
  2011年是我国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是国家“六五”普法规划的启动之年,也是“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开展的第十二年。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妇联十届三次执委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妇女法制宣传教育,强化妇女维权服务,关注妇女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国妇联、中央综治办、司法部决定,在“三八”国际妇女节期间,以“温暖你我她、维权服务进万家”为主题,联合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点开展服务
  维权周期间,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以保障和改善妇女民生为重点,紧紧围绕“温暖你我她、维权服务进万家”的主题,着力在开展维权服务上下功夫,将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妇女群众身边。要集中开展妇女法制宣传。通过各种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在发动妇女群众广泛参与的基础上,重点面向城市流动妇女、农村妇女尤其是留守妇女,有针对性地宣传劳动就业、土地承包及征收征用等方面的法规政策,帮助她们知晓法律、学会运用政策,引导妇女增强公民意识、法律意识以及依法维权的能力。要集中开展创业就业服务。把女农民工、女大学生、城镇下岗失业妇女等作为重点服务对象,收集、发布适合妇女的就业岗位信息,争取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推动相关就业政策的落实,为有创业意愿的妇女提供小额贴息贷款服务,切实维护妇女平等的劳动就业权利。要集中开展维权服务。充分发动法官、检察官、律师、心理咨询、社工师等志愿者,集中开展维权咨询指导、心理情绪疏导、婚姻家庭关系调节、邻里纠纷调解、社会工作服务等,集中推动信访积案和重大典型案件的督查督办,为妇女提供面对面的维权服务。要集中开展困难帮扶。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困难妇女底数及其需求,以妇女得实惠为目标,尽妇联所能、协调有关部门、发动社会力量,切实为失地失业妇女、单亲特困妇女、病残老龄妇女等解决生活中的困难与问题,使开展维权周活动的过程切实成为了解妇女“三最”问题的过程,开展妇女群众工作的过程,为妇女送温暖、送服务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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