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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联关于印发陈至立、宋秀岩同志在五个妇女儿童工作协调小组联席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四是协作机制更加完善。各协调机构和成员单位健全协作机制,有效推动工作。各单位下大力气推进的农村妇女小额贷款财政贴息、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妇女进村“两委”、女性高层人才成长政策推进等重点工作,都取得很大进展和新的突破,这与在座各个部门的高度重视、大力支持是分不开的。在此,我代表全国妇联,代表各个协调机构,向各成员单位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志们,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是实施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落实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头一年。妇女儿童事业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对着新的更高的要求。在这里,我就各个协调机构做好2011年的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把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纳入国家及部门“十二五”规划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对未来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全面部署。《建议》明确提出“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发展妇女儿童事业”,为妇女儿童事业在更高起点上实现新发展指明了方向。去年年底,中央书记处在听取全国妇联党组工作汇报时明确提出,要抓住国家正在制定“十二五”规划和即将颁布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契机,统筹规划好、落实好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
  妇女儿童发展不仅是妇女儿童自身发展的问题,而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协调机构和成员单位要深刻认识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妇女儿童工作纳入部门工作大局,坚决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扎扎实实地解决好影响妇女儿童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推动男女两性的平等发展、妇女儿童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当前,“十二五”规划纲要已基本完成,各部门正在根据职能分工抓紧制定专项规划。各协调机构要进一步强化性别意识,把妇女儿童发展的重要指标和项目纳入专项规划,确保妇女儿童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为妇女儿童发展提供优化的政策环境、机制保障和物质条件。
  二、高度关注和有效解决妇女儿童民生和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改革开放的深化,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的条件更好,但一些突出问题也更加凸显。比如,在高速发展的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人口流动包括妇女的流动会更加频繁,失业失地妇女、留守流动妇女儿童、单亲母亲、老龄妇女等群体的困难将更加突出;当前,社会上损害妇女儿童利益的行为还时有发生;妇女的科学文化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关于今年的工作,各协调机构和成员单位要从各自职能出发,充分发挥部门优势,突出重点,落实举措,共同推动解决好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要把握好几个重要契机,推动重点工作的深化发展。如,要抓住省市县乡四级党委及领导班子换届、14个省区市进行村级组织换届的契机,推动妇女参政议政比例的提高;抓住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实施的契机,推动对村规民约进行备案审查和纠错的工作,加大维护妇女土地权益的力度;抓住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的契机,重点推动解决妇女政治权利、劳动权益、土地及相关财产权益保障问题;抓住纪念建党90周年的契机,大力宣传各行各业先进妇女典型,扩大女性社会影响,促进女性社会地位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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