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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联计财部关于重新填报《既有康复中心、托养中心调查表》的通知

中国残联计财部关于重新填报《既有康复中心、托养中心调查表》的通知
(残联计财函[2011]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疾人联合会,黑龙江农垦总局残疾人联合会:

  我会于2010年12月2日印发了“关于填报《既有康复中心、托养中心调查表》的通知”(残联厅[2010]128号),各级残联积极组织、按时进行了填报。鉴于各地填报数据质量参差不齐,许多关键数据漏报,无法满足编制2个设施建设标准的要求,为此,标准编制单位设计了网络版调查问卷,由各单位在网络版上重新进行填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开展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是贯彻落实中央7号和国办19号文件精神,提高为残疾人服务能力的重要措施,也是中国残联2011年的重点工作。编制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服务机构建设标准,是保证相关设施科学建设的基础,而填报调查表则是建设标准编制的重要工作之一。因此,希望各级残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组织人员认真填报。

  二、填报范围。残联系统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服务机构属本次调查填报范围。其中,康复中心包含儿童听力语言康复、智力儿童康复、孤独症儿童康复、辅助器具供应内容的,可以在一份调查表中填报;在康复中心外,独立设立的儿童听力语言康复中心、智力儿童康复中心、孤独症儿童康复中心、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应按单位分别填报调查表。

  三、调查问卷网址。

  既有康复中心调查表:http://kangfutuoyang.sojump.com/jq/599520.aspx;

  既有托养中心调查表:http://kangfutuoyang.sojump.com/jq/603018.aspx;

  四、填报截至时间。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11年3月18日前。

  五、联系人及电话:

  中国残联计财部计划处:刘立军 010-66580019

  罗 涛 010-66580020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郭苏 13811785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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