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央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中国青年创业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中青办联发[2010]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树立和表彰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践中自主创业、自强不息、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青年创业典型,促进形成崇尚创业、支持创业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带动更多青年积极投身创业实践,共青团中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联合开展第六届“中国青年创业奖”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数量
本次共评选10名“中国青年创业奖”和20名“中国青年创业奖”提名奖。各省(区、市)推荐2至4人作为本地区第六届“中国青年创业奖”候选人。
二、评选条件和评选对象
候选人须符合《“中国青年创业奖”评选表彰办法(试行)》的规定。本次评选重点向创业前身份为高校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城市失业青年、进城务工青年、农村青年的青年创业者倾斜。
三、评选材料
1.候选人名单及推荐表。(1)各省(区、市)报送中国青年创业奖候选人名单并排序。(2)填报《第六届“中国青年创业奖”推荐表》一式两份,由省级团委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签章后报送。
2.候选人事迹介绍材料。材料要全面、客观、真实、生动。
3.各省(区、市)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总结材料。为表彰服务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成绩突出的地区,主办单位设立3个青年创业工作优秀组织奖,评奖范围为省级团委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请各省级团委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真总结本地区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并形成工作总结材料。
以上材料由省级团委统一报送(同时报送电子版),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10日。
联 系 人:颜 滨 王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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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中国青年创业奖”评选表彰办法(试行)
2.第六届“中国青年创业奖”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