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在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通知
(卫医政发〔2011〕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我部决定在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开展“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活动(以下简称“三好一满意”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重要意义
在全国医疗卫生系统深入扎实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切实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医疗卫生服务和行业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医疗卫生系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具体实践;是确保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顺利进行,维护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保证“十二五”期间医疗卫生改革发展成果惠及亿万人民群众的客观需要;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载体;是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树立医疗卫生行业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
各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单位以及医疗卫生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医疗卫生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三好一满意”活动作为医疗卫生系统的“品牌工程”,凝聚人心、振奋精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按照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创先争优活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三好一满意”活动为平台,将“三好一满意”活动与公立医院改革、创先争优活动、医疗质量万里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治理商业贿赂、文明单位创建、平安医院建设和行风评议等活动紧密结合,切实加强医疗卫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大力弘扬高尚医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争创人民满意医院,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主要目标。通过“三好一满意”活动,达到“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