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组织领导
1.共青团中央、农业部共同成立全国农村青年创业就业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由共青团中央书记处同志和农业部领导担任组长,由共青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和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相关负责人担任成员,负责行动实施过程中重大事项的研究决策和组织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共青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负责协调落实行动组织实施过程中的具体事宜。
2.省、地、县三级团委和农业部门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本地区、本层级农村青年创业就业行动的组织实施。团组织主要负责活动策划、人员组织、媒体宣传等,农业部门主要负责相关技术服务、业务指导、项目和经费支持。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实施农村青年创业就业行动是“十二五”期间共青团中央、农业部服务农村青年、服务现代农业发展、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团组织和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努力形成统一部署、分工负责、合力推动、层层落实的良好局面。
2.精心组织。各地要因地制宜,按照《共青团中央、农业部关于共同实施农村青年创业就业行动的框架协议》(可登陆中国农村共青团网www.cryn.net.cn下载),制定工作方案,分解阶段性工作目标,积极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合作模式。要选好当地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明确合作项目和载体,以点带面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到基层。各地要在2011年5月底前将有关工作方案和工作机构人员名单报共青团中央、农业部。
3.加强宣传。要大力挖掘、树立农村青年创业就业的优秀典型,纳入各级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表彰范围。总结各地开展的成功做法、先进经验,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各类媒体充分进行宣传,在广大农村积极营造关注、支持农村青年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扩大行动的社会影响和工作覆盖面。
4.建立机制。省、地、县三级团组织和农业部门要建立有效的沟通、督导机制,以联发简报、联合调研的形式,及时反馈有关工作信息,指导和推动基层工作。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对接、研究工作,解决存在困难和问题,确保农村青年创业就业行动长期可持续发展。
共青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联系人:赵宝东
联系电话:010-85212808 传 真:010-85212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