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各地、市级团委负责协调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中青企协会员单位、省青联委员单位(企业)、省青企协会员单位、市级行业协会、市青联常委单位(企业)、市青企协理事以上单位、其他大中型非公企业,以及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注册审批的较大青年从业规模的新社会组织团建工作。
4.各市辖区(县级市)负责协调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市青联委员单位(企业)、市青企协会员单位、其他规模以上非公企业,以及较大青年从业规模的新社会组织建团工作。街道、社区团组织按照属地协调的原则,突出重点,抓大带小,逐级推进,统筹推进辖区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团建工作。
5.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团组织要充分借助党政力量,争取工作支持,负责推动所主管行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团建工作,探索具有行业特点的工作载体和团组织管理模式,形成行业组织联动格局。
6.规模较大且具有代表性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根据“便于管理、利于工作”的原则,可视其从业青年规模大小,探索由省、地市、区(县)、街(乡)分层纳入直属管理或重点联系,以强化日常工作联系和指导。
六、推进步骤
1.调查研究阶段(2009年12月至2010年1月)。各级团组织要摸清本级团组织负责的重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基本情况,建立详细的工作底本。分析重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青年特点和建团条件,研究建团办法,制定工作推进方案。
2.第一轮推动阶段(2010年2月至11月)。依照建团办法和推进方案,积极争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负责人支持,做好本单位团建规划,把握团组织建立时间和建立形式,有序推进建团工作,实现建团目标任务过半。
3.中期评估阶段(2010年11月至12月)。对建团工作情况、成效和经验进行总结评估,通报情况。归纳提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团建工作的有效经验和普遍性规律。
4.第二轮推动阶段(2011年1月至11月)。充分利用经验成果和普遍性规律,逐级深化推进,延伸建团工作重点范围,着力提升组织活力,有效提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建团率。
5.评估阶段(2011年11月至12月)。总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建团的有效工作模式,研究重要理论问题,提炼内在工作规律,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七、有关要求
1.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各级团组织要根据实际,按照推进步骤的时间和任务要求,根据青年从业人数规模由大及小、逐级推进的原则,加快团建工作节奏。做到底数准确、分析合理、有序推进、注重实效。
2.靠前指导,强化服务。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团建的本质要求,在建团过程中靠前推动和指导,强化后续跟踪和服务,实现建立组织、活跃工作和增强凝聚的目标。对各地推进工作的深入程度及取得的实际效果,团中央将进行不定期的工作抽查和评估。
3.及时总结,加强沟通。各级团组织要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分析面临问题,解决基层困难,总结经验成果。各级团组织要向上一级团委及时报送总结报告,各省级团委分别于每季度结束前1周内及年度结束前1个月内,向团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报送季度及年度工作进展报告。
中等职业学校团组织建设工作方案
1.主要目的
准确把握中等职业学校共青团工作的切入点,围绕培养学生必需的职业技能、良好的道德品格、适应未来职业生涯发展所需要的社会化技能、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四个层级的育人目标设计工作载体,创造性地开展团的工作,切实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解决中等职业学校团的工作基础相对薄弱、中职学生学习动力不足、自信不足、社会化技能比较缺乏等问题,努力探索“使团的基层组织网络覆盖全体青年,使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影响全体青年”的实现路径。
2.主要任务
(1)消除团建空白点。按照“校校有团委,班班有团支部”的目标,实现中等职业学校团组织的全覆盖。
(2)加强中职学校团的建设。按照团中央和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共青团工作的意见》要求,落实各项目标任务。
(3)开展优秀中职毕业生报告会活动。发挥典型引导作用,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成才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