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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4)适时将试点工作与加强村级团组织建设相结合。有条件的试点乡镇可以探索采取增配副书记、支委,集中换届等方式,配齐配强村级团组织工作队伍,整体推进乡村两级团的建设。

街道团的组织格局创新试点工作方案

  1.主要目的

 
 通过开展街道团的组织格局创新试点工作,拓宽基层组织联系青年和整合资源的渠道,增强基层团组织的活力,解决基层团组织普遍存在的工作力量不足、缺乏组织活力、联系青年渠道单一等问题,努力探索“使团的基层组织网络覆盖全体青年,使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影响全体青年”的实现路径。

  2.主要任务

 
 (1)在区级党委同意试点的前提下,严格按照《意见》和《会议纪要》规定的标准和程序,积极稳妥地开展试点工作。

  (2)加强街道团(工)委工作力量配备,增配街道团(工)委编制外副书记。

  (3)建立街道团(工)委科学、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构建区域联动工作格局。

  (4)合理设计街道团(工)委工作载体和内容,围绕全团重点工作培育特色工作品牌,发挥街道团(工)委在城市基层团组织建设和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

  3.人员选配

 
 (1)选配规模:试点街道(名单见附件)选配团(工)委编制外副书记的人数一般为4至5人。辖区青年较多、驻区单位较多的街道可适当增加1至2人。

  (2)选配标准:政治面貌是党员或团员;热爱党,热爱青年工作,自愿义务从事团的工作;能密切联系青年,可以体现某类别青年的代表性;在特定社会领域具有较高威望,能调动一定的社会资源;能够将其本职工作或专业特长与团的工作有机结合,为推进团的事业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3)选配程序:试点单位可根据实际确定具体环节,但必须经过人选推荐、组织考察和公示、正式聘任等必要的组织程序。在人选推荐环节要坚持组织推荐、民主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选拔过程中可采用适当方式体现竞争性,但不宜简单采用直选方式。

  (4)结构要求:要坚持体制内、外相结合的原则,人员结构上要有利于形成正确导向、整合社会资源、扩大联系青年的渠道,有利于推进重点领域团的建设和团的重点工作项目。要注意从片警、工商税务人员等熟悉社会公共事务、经济事务的优秀青年中选拔副书记,还要特别扩大选人视野,从聚集青年较多的工业园区、商业街区、行业协会以及两新组织、青年自组织中选拔副书记。非公职人员一般应不少于街道团(工)委副书记总数的二分之一。

  (5)任期与考核:编制外的副书记不占街道编制、职数。任期与其所在街道团(工)委届期同步,任期内因工作调整等原因出缺时应及时增补,任期结束后其所任职务自动卸免。街道团(工)委编制外副书记工作考核由区级团委联合街道党组织进行。

  4.职责定位

 
 (1)明确领导班子的职责分工。要根据街道团(工)委班子成员的特点和专长进行分工,编制外团干部应明确兼职期间的岗位职责,除共性内容外,还应根据个人的不同情况分别确定个性内容、进行独立分工。

  (2)探索建立联系青年制度。可根据编制外团干部的个人分工和各自所熟悉的领域,分片、定点联系相关领域,充分发挥协调、沟通、联络等方面的作用,拓宽对区域内青年群体的联系渠道。要加强与体制外组织和青年能人的沟通、联络,扩大对体制外青年及流动青年的有效联系和覆盖。

  (3)要将编制外团干部本职工作和专业特长与团的工作有机结合。可通过开展联建共建活动,争取包括编制外团干部所在单位在内的辖区各类社会资源支持。要充分发挥编制外团干部在青年群体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增强他们在区域团的工作中的辐射力与影响力。

  5.机制保障

 
 试点单位要在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领导下,切实加强街道团(工)委机制建设。

  (1)建立合理的运行机制。可探索实行2周或1个月一次,专、兼职团干共同参与的定期工作例会制度,保证编制外团干部能够有效参与街道团(工)委的决策和重要工作。同时要探索不定期的沟通交流制度,加强彼此之间的交流,形成稳定的议事机制和协作机制。

  (2)建立定期培训机制。对编制外团干部要注重个性化、差别化的培训,既要统筹兼顾团内业务培训与相关学科知识支撑的关系,又要侧重他们在联系青年和开展工作中所需要的沟通交流技巧、组织活动、青年权益维护、志愿服务精神培养等知识的培训,帮助他们尽快适应新的角色,使他们成为受青年普遍欢迎的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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