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青少年宫等团属青少年活动场所安全管理的通知
(中青办发[2010]32号)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
青少年宫等团属青少年活动场所是共青团组织开展青少年社会教育的重要阵地,是青少年成长成才、全面发展的学校,由于实行“开门办学”,安全管理比普通学校、幼儿园更为复杂。为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维护校园安全的重要指示和全国综治维稳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各级共青团组织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切实加强青少年宫等团属青少年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青少年宫等团属青少年活动场所要加强安全教育工作。一是加强对教职工的安全教育。开展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引导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具备保护青少年学生安全的基本能力。近期,要集中组织一次安全教育培训,邀请公安部门等专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讲座,组织开展事故防范演练。
二是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安全教育。开学第一堂课要先讲安全知识和安全防范,增强青少年学生的安全意识。开展安全自护教育,帮助青少年学生掌握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三是加强对青少年学生家长的安全教育。通过宣传画、展板、致家长信以及家长安全课堂等方式,引导家长重视子女的安全问题,在家庭对子女进行安全教育,接送孩子要直接与老师联系。要求家长在场所内接送、等候孩子时一定自觉遵守场所的各项安全规定。
二、加强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青少年宫等团属青少年活动场所要立即组织矛盾分析和隐患排查。重点排查三类人员:一是分析排查经常出入场所人员、与场所有纠纷人员,坚决防止社会闲散人员和不法分子进入场所。二是分析排查学校专兼职教职工中的不稳定因素,不聘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担任教职工。三是分析排查参加场所活动的心理和行为异常的不稳定人员,发现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其监护人沟通,劝阻继续参加场所组织的活动。
重点排查五类安全隐患:一是对于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逐一检查,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并确保消防安全标志设置齐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