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要求
1.明确工作职责。各省级团委和团中央有关部门负责试点总结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各省级团委要明确各部门和各试点单位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指派专人做好试点总结工作。
2.端正工作态度。试点总结工作要本着严谨扎实、实事求是的态度,不应付、不夸大,对试点工作作出全面、客观的总结。
3.加强工作指导。各省级团委和团中央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单位总结工作的指导,并对试点单位的总结材料严格把关,确保试点总结工作顺利完成。
团中央有关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组织部:张达 孙波
联系电话:010-8521270485212768
传 真:010-85212172
电子信箱:tzyzzc@126.com
城市青年工作部:
企业处:董文斌
联系电话(传真):010-85212081
电子信箱:qgbqyc@vip.163.com
机关事业处:王磊
联系电话:010-85212814
传 真:010-85212816
电子信箱:jiguanshiyechu@sina.com
社区处:邸元
联系电话(传真):010-85212817
电子邮箱:tzysqc@vip.163.com
农村青年工作部:王学坤 刘冠宇
联系电话:010-85212806 85212024
传 真:010-85212810
电子信箱:qnzx2024@163.com
学校部:李骥 岳伟
联系电话:010-85212256 85212180
传 真:010-85212336
电子信箱:daxuechu@sina.com
少年部:郑凯潘昊
联系电话:010-85212461 85212654
传 真:010-85212090
电子信箱:xwc1104@sina.com
附件:1.《试点单位工作总结提纲》
2.《类别试点工作综合总结提纲》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2010年5月30日
附件1:
试点单位工作总结提纲
一、基本情况部分
1.注明试点工作类别。
2.对照试点工作要达到的目标,对试点工作成效作出判断分类。分为综合工作开展较好、单项工作开展较好、各项工作开展一般和中途退出试点工作的单位四个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