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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做好共青团、少先队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试点总结工作的通知


  三、工作要求

  1.明确工作职责。各省级团委和团中央有关部门负责试点总结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各省级团委要明确各部门和各试点单位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指派专人做好试点总结工作。

  2.端正工作态度。试点总结工作要本着严谨扎实、实事求是的态度,不应付、不夸大,对试点工作作出全面、客观的总结。

  3.加强工作指导。各省级团委和团中央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单位总结工作的指导,并对试点单位的总结材料严格把关,确保试点总结工作顺利完成。

  团中央有关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组织部:张达 孙波
  联系电话:010-8521270485212768
  传  真:010-85212172
  电子信箱:tzyzzc@126.com

  城市青年工作部:

  企业处:董文斌
  联系电话(传真):010-85212081
  电子信箱:qgbqyc@vip.163.com

  机关事业处:王磊
  联系电话:010-85212814
  传  真:010-85212816
  电子信箱:jiguanshiyechu@sina.com

  社区处:邸元
  联系电话(传真):010-85212817
  电子邮箱:tzysqc@vip.163.com

  农村青年工作部:王学坤 刘冠宇
  联系电话:010-85212806 85212024
  传  真:010-85212810
  电子信箱:qnzx2024@163.com

  学校部:李骥 岳伟
  联系电话:010-85212256 85212180
  传  真:010-85212336
  电子信箱:daxuechu@sina.com

  少年部:郑凯潘昊
  联系电话:010-85212461 85212654
  传  真:010-85212090
  电子信箱:xwc1104@sina.com

  附件:1.《试点单位工作总结提纲》
  2.《类别试点工作综合总结提纲》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2010年5月30日

  附件1:
  试点单位工作总结提纲

  一、基本情况部分

  1.注明试点工作类别。

  2.对照试点工作要达到的目标,对试点工作成效作出判断分类。分为综合工作开展较好、单项工作开展较好、各项工作开展一般和中途退出试点工作的单位四个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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