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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超限额外汇资金转入资产变现专用外汇账户有关问题的批复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超限额外汇资金转入资产变现专用外汇账户有关问题的批复
(汇综复[2010]38号 2010年4月30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

  你分局《关于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在资产变现专用外汇账户入账限额1%范围内超限额入账的请示(川汇发[2010]2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将向境外机构转让乌海市蒙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对价款超限额部分转入资产变现专用外汇账户。该限额不得超过商务主管部门核准的股权转让对价款的1%,且绝对数额不超过等值3万美元(以入账当天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计算)。你分局今后如遇到此类业务,可按照上述原则办理。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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