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各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培训计划,严格培训管理,规范培训市场。要认真组织落实总局培训计划,积极选派学员参,特别是要落实好县(市)级安监局长的选派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各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乡(镇)长、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即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的培训。
附件:2011年安全培训班计划安排一览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一一年四月六日
附件
2011年安全培训班计划安排一览表
序号 | 班次名称 | 培训对象 | 时间 | 地点 | 联系人 | 电话 | 承办单位 |
1 | 市(地)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研究班 | 市(地)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副专员)和部分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负责人 | 8月 | 北京 | 张庆国 | 010-64463981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培训中心 |
2 | 县(市)安全监管局局长研究班 | 各县(市)级安全监管局局长 | 5-12月 | 具体期次、组织方式及工作要求另行通知 |
3 | 援川市、县级安全监管局局长专题研究班 | 四川省地震灾区市(地)、县(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 9月 | 成都 | 薄书平 | 010-84275761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培训中心 |
4 | 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执法资格培训班 | 总局机关各司局、应急指挥中心,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以及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各分部未经安全生产执法资格培训的人员 | 5月、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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