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保监发改〔2011〕407号)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请示(合保发〔2010〕401号)收悉。经审查,核准你公司2010年12月22日股东大会决议将章程第十条修改为:
第十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72979.46万元,公司股本172979.46万股,股东认购股份和所占比例如下:
(1)中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4595.892万股,占总股份的20%;
(2)意大利欧利盛人寿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4423.05万股,占总股份的19.9%;
(3)斯迈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2866.05万股,占总股份的19%;
(4)太阳生命保险株式会社持有公司股份8804.91万股,占总股份的5.09%;
(5)湖北楚汉经贸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1566.76万股,占总股份的1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