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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林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六五”普法规划制定。
  根据全国“六五”普法规划,国家林业局结合林业实际情况制定印发全国林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全面启动林业“六五”普法工作。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根据当地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和林业特点,参照全国林业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六五”普法实施规划或计划,进一步细化“六五”普法工作的各项职责和任务,保障林业“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执行。
  二、立足于服务现代林业发展,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一)服务现代林业建设,抓好重点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进一步加大《宪法》的宣传力度,把《宪法》宣传教育纳入年度各项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继续加强林业专业法律法规宣传,深入开展与林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加强防范和打击以林业为载体的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
  (二)结合“法律六进”活动,抓好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
  继续做好林业系统领导干部、公务员,以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青少年的学法、用法工作,继续加强林农的学法、用法工作。广泛开展适合不同对象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配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国有林场改革和国有林区改革,推进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
  三、立足于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一)继续开展普法骨干培训工作。
  国家林业局将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班。各地、各单位的普法机构也可以有针对性地开展本地、本单位普法骨干培训。
  (二)组织开展法律意识调查。
  国家林业局将开展一次以林农为对象的法律意识调查活动。
  通过对林农法律意识的调查结果的归纳、分析和研究,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三)组织拍摄普法短片。
  按照全国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关于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专题教材制播工作安排, 2011年继续组织拍摄林业法律知识普及现代远程教育专题短片。
  (四)认真组织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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