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林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林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办策字〔2011〕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2011年林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根据该要点,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单位2011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或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各地、各单位2011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或计划)请于5月30日前报送我局政法司备案。
  特此通知。

  附件:2011年林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
2011年林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六五”普法的启动年。为全力推进依法治林,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印发〈2011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司发通〔2011〕22号)的精神,制定本要点。
  2011年林业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认真学习宣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国家林业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林实施纲要》,按照2011年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国家林业局工作重点,扎实做好“六五”普法启动工作,推动普法工作创新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
  一、立足于“六五”普法规划制定,做好“六五”普法启动部署工作
  (一)“五五”普法总结。
  国家林业局拟于2011年上半年开展“五五”普法的总结工作,
  推广各地、各单位“五五”普法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大力宣传林业战线“五五”普法工作开展好的集体和个人。各地、各单位应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做好本地区、本单位“五五”普法的总结工作。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