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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双星鞋业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发行股票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同意青岛双星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发行股票的批复
 (1996年3月29日 证监发审字〔1996〕22号)


华夏证券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送青岛双星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筹)股票发行方案的报告》(华证〔1996〕44号)及发行方案收悉。经研究,我会认为上报的发行方案符合证监发字〔1995〕161号文的有关要求,同意青岛双星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A股3200万股。请你公司在青岛双星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领导小组领导下,商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发行公司做好新股发行工作。发行结束后15日内,请按规定将发行总结报送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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