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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停止苏州商品交易所红小豆期货合约(试运行)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停止苏州商品交易所红小豆期货合约(试运行)的通知
(1996年3月8日 证监发字〔1996〕39号)
苏州商品交易所:
鉴于你所红小豆期货合约(试运行)交易的现状,经研究决定:
一、
停止你所试运行的红小豆期货合约交易。
二、
为了实现市场的平稳过渡,作为善后措施,你所可以组织该品种1996年10月份和12月份期货合约的交易。在12月份合约最后交割日前,必须全部了结该品种的期货交易。各月份红小豆期货合约的持仓量均不得超过4月份合约的持仓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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