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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一九九六年证券期货信息与统计工作安排的通知


  1996年2月13日,中国证监会信息统计部召开了一九九六年证券期货统计工作会议。
  会议共分三项议题:(1)邀请财政部国债司,人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司、调查统计司,国家统计局统计制度管理司、国民经济核算司,国家外汇管理局外债司,国家计委财政金融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等分管负责同志就《中国证券统计年报(1995)》提出修改意见,并就1996年年报的编制工作进行了充分的讨论。
  (2)根据证监会“三定”方案,经与期货部协商,从1996年起,期货统计工作由信息统计部负责。为此,我们邀请了十五家试点期货交易所信息统计部门负责人,就1996年期货统计月报的编制与将期货统计纳入1996年统计年报的具体事宜进行了磋商和讨论。
  (3)就大家共同关心的问题交换意见。
  会议由信息统计部主任徐雅萍主持,分管副主任林义相组织讨论,并在全面听取了大家对1995年统计年报的意见后,系统地介绍了1996年统计年报的编制设想和期货统计月报的实施方案。
  会议就以下具体问题进行了讨论。
  一、对《中国证券统计年报1995》的意见
  1.与会代表认为,由证监会组织,在各部门精诚合作下,于不到两年的时间内编制的《中国证券统计年报1995》的正式出版,是证券统计指标初成体系、证券统计工作步入正轨的标志,它填补了国民经济统计中证券市场统计的空白,为证券统计纳入国民经济统计体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这是凝聚着12个部门近30位同志心血的集体智慧的结晶,它记载着我国证券市场从起步到初步发展的历史,是非常有价值的。
  2.与会代表建议,作为证券市场的管理部门编制的统计年报,应更多地从总体与宏观的角度反映整个证券市场概貌,提高宏观经济指标与汇总数据在年报中的比重。
  3.考虑到我国证券、期货市场尚处于试点阶段,为深化监管工作,有效抑制投机,真正实现市场的规范化运作,应尽可能增加一些诸如以各种方法计算的市盈率、换手率、持仓量、交割率等指标,以供领导决策时使用。
  4.代表们认为,统计报表应根据统计局的要求,在表式设计,填报要求、指标说明等方面做出改进,并统一各交易所的报表格式。
  5.为了更直观地反映证券市场,增加可读性,该年报应增加更多的统计图表。
  6.与会代表建议,应在有利于保存与方便使用者携带之间做出平衡,可以考虑同时印制32开本与16开本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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