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南京市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审核意见书
(1996年1月26日 证监发审字[1996]5号)
南京市人民政府:
你市报送的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材料收悉。根据南京市计划委员会和南京市证券委员会《关于下达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九五年股票发行计划的通知》(宁计财字[1995]604号)、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转报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申报材料的函》(宁政函[1995]18号)和南京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宁体改字[1992]161号)等文件,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股票发行结束后,该公司可向选定的证券交易所提出股票上市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