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豁免上海实业控股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要约收购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1〕165号)
上海实业控股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 :
你们报送的《上海实业控股有限公司关于豁免要约收购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义务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豁免你们因协议转让而增持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689,566,049股股份,导致合计控制该公司736,301,085股股份,约占该公司总股本的67.96%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