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0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内容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至。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www.satcm.gov.cn)“政务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邮政编码:100027;电话:010-59957615;电子邮箱:zwxx@satcm.gov.cn)。
一、概述
2010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
《条例》和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求,紧密结合中医药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同步推进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和公开范围,提高公开质量,增强公开实效,积极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一)完善领导体系。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健全了组织机构,切实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建设目录系统。根据
《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实施指引(试行)》要求,在前期调研和方案论证工作的基础上,梳理历史信息,建立局政府信息公开新的目录系统以及符合我局业务特色的分类体系,及时更新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规范、有效地公开政府信息,实现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高度整合、表现方式统一。目前,局政府信息公开新的目录系统已开通使用,主动公开信息883条。
(三)丰富公开形式。坚持公开形式、内容、载体与效果的统一,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注重信息公开方式,在局政府网站设置政务公开专栏,围绕公众需求和中医药政务重点工作,设置专题栏目,主动发布相关信息。利用中国中医药报、新闻发布会、有关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积极拓宽公开渠道,整合全国中医药资源,提供重点专科(专病)服务信息查询、养生保健、中医药文化、中医药图谱和中医药讲堂等特色服务。通过内网网站向局机关工作人员公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