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农办渔[2011]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产局,各海区渔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继续深化 “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总体部署,我部制定了《2011年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贯彻落实。
2011年3月30日
2011年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8〕113号)和《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推进“平安渔业”建设,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要求,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扎实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执法、渔业安全生产治理和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切实加强渔业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渔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渔业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三项建设”,进一步加大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努力构建渔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事故,保障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全国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确保“十二五”时期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实现良好开局。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监督管理责任机制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