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做保护地球小主人”活动全国组委会关于印发《李四光少年儿童科技奖章程》的通知
(全组发[200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开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做保护地球小主人”活动(以下简称“地球小主人”活动),继承和发扬我国著名科学家、地质学家、教育家、社会活动家李四光高尚的爱国主义精神和科学精神,宣传和鼓励少年儿童从小学科学、爱科学,引导广大少年儿童立志用科学创新和发明的成就报效祖国,经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委员会批准,在“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增设“李四光少年儿童科技奖”,并制定相应的章程。现予以印发。
“李四光少年儿童科技奖”从2010年开始由“地球小主人”活动全国组委会负责组织实施,每两年评选一次。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委会及各有关单位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积极开展本地区申报“李四光少年儿童科技奖”的接收、审核、选拔和推荐,以及获奖者的颁奖表彰工作。
附件1: 《李四光少年儿童科技奖章程》
附件2: 2011年“李四光少年儿童科技奖”申请书
二〇一〇年七月五日
附件1
李四光少年儿童科技奖章程
第一条 为纪念我国著名的科学家、地质学家、教育家、社会活动家、我国地质工作的奠基人之一李四光,对我国科学事业和地质事业的巨大贡献;继承和发扬他从国家建设需要出发,积极从事科学、技术和教育实践,不断开拓创新,勇于攀登科学高峰的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宣传和鼓励少年儿童从小学科学、爱科学,引导广大少年儿童立志用科学创新和发明的成就报效祖国,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和科学技术发展培养人才,特设立李四光少年儿童科技奖。
第二条 李四光少年儿童科技奖,授予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方面提出了发现、发明、建议和创作,其成果具有一定社会使用价值的少年儿童。
第三条 本奖项由“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做保护地球小主人”活动全国组委会(以下简称“地球小主人”活动全国组委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 成立李四光少年儿童科技奖委员会,在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委员会指导下开展评选工作。委员由15~20位地球科学方面的专家、少年儿童科普活动专家、中国少先队工作学会成员和传媒工作者组成,每届任期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