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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重点实验室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重点实验室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食药监许[2011]1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体系建设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技术支撑体系建设,规划建立具有学科优势的若干重点实验室,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十二五”规划为契机,加强科学监管基础研究,强化技术支撑,提升创新能力,充分利用现有食品药品检验机构和社会优质资源,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配置,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形成学科齐全、技术领先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重点实验室体系,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促进保健食品化妆品行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建设原则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择优遴选。围绕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和发展的需要,运用科技发展成果,加强顶层设计,充分考虑不同地区的实际需要,结合我国保健食品化妆品领域科研机构学科研究的现状,突出研究特色,按照建设标准,每个专业学科择优遴选1~2个重点实验室。
  创新机制、资源共享、强化协作。积极探索有利于重点实验室建设的运作机制,鼓励多种渠道投入,充分利用社会各种资源,通过新建、创建等方式,加快推进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加强重点实验室间交流与协作,共享已有资源,形成学科竞争优势。
  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动态管理。在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基础上,积极筹划,稳妥推进,综合平衡,优先选取,分阶段建设。对重点实验室实施定期考核,适时调整不符合建设要求的重点实验室。

  三、建设目标
  根据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和发展的需要,在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安全评价、安全风险控制、监管政策研究等领域,遴选和建设若干具有技术特点和学科优势的重点实验室,到2020年,初步构建覆盖保健食品化妆品相关领域的重点实验室体系,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备、技术先进、管理科学的重点实验室格局,强化技术支撑能力,全面提升我国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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